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離婚>

結婚五年起訴離婚需要什麼手續 | 流程是什麼

離婚 閱讀(2.36W)

結婚五年起訴離婚需要什麼手續?流程是什麼?

現實生活中,因為發生不可調和的矛盾或感情出現裂痕,很多家庭都選擇離婚。在我國離婚可以選擇協議離婚,如果協議不成,可以申請訴訟離婚。那麼,訴訟離婚需要什麼流程呢?結婚五年起訴離婚需要什麼手續?下面小編為大家詳細解答。

一、去法院起訴離婚都需要什麼手續

去法院起訴離婚時,應提交以下證件和材料:

1、結婚證原件及影印件2份

2、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2份

3、起訴書

起訴書應包含原告、被告的身份基本情況、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等內容。

4、1寸照片一張

二、去法院起訴離婚程式怎麼走

法院離婚程式第一步,起訴。

法院審理階段——這是法院離婚程式中,最為重要的一個程式。

1、立案,法院在接到起訴狀後,符合立案條件的,法院會在立案後5個工作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給您的配偶。您的配偶在接到起訴狀副本後,15日內提交答辯狀。

2、調解,在審理離婚材料後,法院不會立即進行庭審,而是在庭審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才會開庭審理。

3、開庭審理,在法院開庭審理中,具體的流程有:開庭審理前,由書記員查明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是否到庭,宣佈法庭紀律。審判員核對當事人,宣佈案由,宣佈審判人員是否迴避;之後,開始法庭調查,詢問當事人和當事人陳述;告知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詢問證人,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詢問鑑定人,宣讀鑑定結論;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勘驗筆錄。之後,開始法庭辯論,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雙方互相辯論。

最後,根據庭審情況,會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後,即行宣判。對判決不服的,可以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在審理庭上會進行調解,如果法院調解無效,便會執行宣判。如果雙方對法院判決書有異議,可以在規定的時間段內提起上訴。希望上述答案對您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