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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陽區離婚登記處在離婚時要帶什麼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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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朝陽區離婚登記處在離婚時要帶什麼證件?

朝陽區離婚登記處在離婚時要帶什麼證件?

1、雙方當事人必須攜帶戶口薄或戶籍證明;

2、本人居民身份證、結婚證;

3、自願離婚協議書和各自的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正面免冠彩照。

同時還要求當事人持有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二、離婚登記條件有哪些?

1、要求離婚的夫妻雙方共同到具有管轄權的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2、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當事人持有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4、當事人持有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中國駐外使(領)館頒發的結婚證;

5、當事人各提交2張2寸單人半身免冠照片;

6、當事人持《婚姻登記工作暫行規範》第二十三條至第二十八條規定的身份證件。

三、離婚登記流程是怎麼樣的?

離婚登記按照受理、初審、審查、登記(發證)的程式辦理:

1、當事人提交證件和證明材料;

2、婚姻登記員查驗相應證件和證明材料;

3、婚姻登記員向當事人講明婚姻法關於登記離婚的條件;

4、婚姻登記員詢問當事人的離婚意願以及對離婚協議內容的意願;

5、雙方自願離婚且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雙方填寫《申請離婚登記宣告書》,並在監誓人面前簽名;

6、夫妻雙方親自在離婚協議上簽名;婚姻登記員作監誓人。協議書夫妻雙方各一份,婚姻登記處存檔一份;

7、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申請離婚登記宣告書、離婚協議書進行審查,符合離婚條件的,填寫《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和離婚證;

綜合上面所說的,雙方在民政局辦理離婚時,就需要提前準備好相關的材料進行辦理,而且現在的《民法典》也設立了新的條款,必須要先進行登記,而且只有過了三十天的冷靜期,才能依法的辦理離婚手續,所以,在處理時也可以多諮詢一下,這樣才能更快的達到自己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