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訴離婚的證據有限期嗎?
目前法律暫無規定,但是證據最好儘早儲存和提交,不然存在證據滅失的風險。
給法院或婚姻登記的地方提交的相關證據落檔後,沒有時間限制,證據是一直有效的,偽造的假的證據除外。
離婚證據的有效期沒有限制,只要是真實有效的證據就可以。
二、起訴離婚證據怎麼收集
1、婚的證明材料(結婚證或婚姻登記機關證明);
2、婚姻基礎狀況的證明材料。如經人介紹或包辦買賣婚姻等證明材料;
3、婚後夫妻感情變化、引起離婚原因的證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離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體事實、證人證言、視聽資料等證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診斷書、鑑定書;
4、夫妻關係現狀的證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時間、原因等材料;
5、曾經起訴離婚的,提供法院判決書、裁定書等材料;
6、子女狀況。提供子女出生證、戶口證明,夫妻雙方撫養條件、子女願意跟隨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證明;
7、財產清單。包括財產的品種、數量、現狀,取得時間和方式;
8、雙方經濟狀況。雙方收入、存款、債權債務等證明。如單位證明、工資卡,存款人、帳號、金額,債權、債務數量,債務債權人姓名、住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