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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訴訟離婚費用多少錢

離婚 閱讀(2.22W)

通常訴訟離婚費用多少錢

離婚官司的時候,對於提起離婚訴訟的一方來講,除了要同時提交離婚材料外,還需要繳納一定的費用,但這個費用一般是由敗訴的當事人承擔。那通常訴訟離婚費用多少錢呢?而打離婚官司又需要多長時間?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一、訴訟離婚費用多少錢

案件受理費只是訴訟費的一種,是起訴時交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訴訟費用交納辦法》,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離婚案件訴訟費用的負擔,由人民法院決定。

如果申請保全什麼的,要另行交費。收費標準如下:

1、保全財產數額不超過1000元或者不涉及財產數額的,每件交納30元;

2、超過1000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3、當事人申請保全措施交納的費用最多不超過5000元。

4、需要說明的是:申請人提起訴訟時,可以將申請費列入訴訟請求。

二、法院起訴離婚需要多長時間

要看案件的複雜程度,適用哪種程式:

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第一審民事案件,期限為六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延長的,報請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長三個月。審理對民事判決的上訴案件,審理期限為三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即是說,離婚案件法院一般會在六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可為十五個月)。

適用簡易程式審理的,期限為三個月。 不服一審法院判決上訴的,一般會在三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可為六個月)。

其實主要就是指在提起離婚訴訟的時候,當事人需要支付多少的案件受理費,如果在訴訟過程中涉及到鑑定的話,則費用是格外收取的。通常情況下離婚案件的收費是50-300元,不過要是涉及到夫妻財產分割的話,則收費就會高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