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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證需要戶口本嗎

離婚 閱讀(1.59W)
離婚證需要戶口本嗎
律師解答:離婚證需要戶口本。律師解析:離婚證需要戶口本。
但有特殊情況的除外。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當事人無法出具居民戶口簿,可以依法向公安部門或有關戶籍管理機構申請出具加蓋印章的戶籍證明。
領取該證明後,當事人可申請離婚登記,或提直接起訴離婚。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宣告。
《民政部關於貫徹執行<婚姻登記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二
當事人無法出具居民戶口簿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憑公安部門或有關戶籍管理機構出具的加蓋印章的戶籍證明辦理婚姻登記;
當事人屬於集體戶口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憑集體戶口簿內本人的戶口卡片或加蓋單位印章的記載其戶籍情況的戶口簿影印件辦理婚姻登記。
當事人未辦理落戶手續的,戶口遷出地或另一方當事人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憑公安部門或有關戶籍管理機構出具的證明材料辦理婚姻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