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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如何挽回

離婚 閱讀(3.12W)
離婚如何挽回
律師解析:離婚挽回的方式:
1、在調解過程中,當事人可積極參與,並與對方進行友好協商,爭取協商和好,即可撤銷離婚訴訟;
2、調解無效依法審理的,當事人可積極收集雙方感情尚未破裂的相關證據,法院認定感情尚未破裂的,不會判決離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