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結婚證>

女方在20歲可以領結婚證嗎

結婚證 閱讀(2.69W)

女方在20歲可以領結婚證嗎

一、女方在20歲可以領結婚證嗎?

按照《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一千零四十七條,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

如果是女的,二十歲,可以登記,若是二十歲的男的,還不符合結婚年齡,不可以領結婚證。

中國《民法典》關於婚齡的規定,不是必婚年齡,也不是最佳婚齡,而是結婚的最低年齡,是劃分違法婚姻與合法婚姻的年齡界限,只有達到了法定婚齡才能結婚,否則就是違法。法定婚齡不妨礙男女在自願基礎上,根據本人情況推遲結婚時間,為貫徹我國計劃生育國策,《民法典》也鼓勵晚婚晚育。

二、領取結婚證的手續是怎樣的?

1、申請。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須持本人戶口證明、居民身份證,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宣告。共同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申請登記的時候男女雙方必須同時在場。如果是離過婚的還應當持離婚證。在實行婚前檢查的地方還應該持有醫院的婚前檢查證明。

2、審查。登記機關對於雙方當事人的結婚申請審查,在必要時,可以要求當事人提供有關的證明材料,或進行必要的調查,或指定專案進行醫學上的鑑定。

3、登記。婚姻登記機關經審查後,認為符合結婚條件的,准予登記,發給結婚證。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的,應當出份書面說明,說明不予登記的理由。

三、哪些情況下不予辦理結婚登記?

申請結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不予登記:

1、未到法定結婚年齡的;

2、非自願的;

3、已有配偶的;

4、屬於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

5、患有法律規定禁止結婚或者暫緩結婚的疾病的。

綜上所述,男女青年談戀愛到一定程式,準備結婚的,應該領取結婚證,這是成為合法夫妻的必經程式。我國對法定結婚年齡有明確規定,女方在20週歲的時候可以領證,而男方必須達到22週歲。如果達不到結婚年齡,民政局不會批准結婚登記,雙方不能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