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結婚證,所生的孩子叫做非婚生子女,是可以上戶口的。非婚生子女可以隨母親報戶口,在母親所在地辦理戶口。
因為非婚生子女不符合生育政策要求,需要根據各個地方的法規規定來辦理登記非婚生子女的戶口,而且需要繳納社會撫養費。
《計劃生育處罰法》第四十九條:“違反本條例規定生育的,對男女雙方分別按照統計部門公佈的當地縣(市、區)上一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的下列倍數徵收社會撫養費:未婚男女已滿法定婚齡非婚生育第一胎的,按照一倍至二倍徵收。”
孩子的母親可以持子女的出生證明和本人的戶口本、身份證,到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請辦理孩子的出生登記。如果孩子沒有出生醫學證明,就麻煩一些,需要先到司法部門去做親子鑑定,證明是本人的親生子女。拿著親子鑑定書到派出所可以申請辦理出生登記。
父母沒有結婚證,所生的孩子就是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申報戶口不需要結婚證。
出生申報戶口相關規定如下:
一、申辦條件:
1、新生嬰兒可按隨父隨母自願的原則申報戶口。
2、夫妻雙方一方為家庭戶口、一方為單位集體戶口的,所生子女應當隨家庭戶口一方申報出生登記。
3、對夫妻雙方均為單位集體戶口的,應當將戶口遷至合法固定住所後,再辦理子女出生登記;無合法固定住所的,所生子女可以隨父或者母單位集體戶口申報出生登記,並隨父或者母戶口遷出時一併遷出。
二、申辦材料:
1、出生醫學證明(對因特殊情況確實無法取得出生醫學證明的,應提供司法機關出具的DNA親子鑑定證明材料);
2、父母雙方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3、父母結婚證(非婚生的除外);
4、屬上述第3款情況,還需要出具集體戶口所屬單位同意申報戶口的證明。
三、辦理程式:監護人持所需材料到父(母)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報出生。
四、辦理時限:手續齊全派出所戶籍視窗當場辦理完結。
雖然說這個時候沒有結婚證也是可以對孩子進行落戶,但是孩子的戶口就不可以落在孩子父親的戶口上了,在這個時候辦理落戶就需要提前瞭解清楚這個未婚子女在落戶的時候需要一些什麼東西,然後準備好相關的材料再去進行這個落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