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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結婚證丟了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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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結婚證丟了怎麼辦?

一、如果結婚證丟了怎麼辦?

結婚證丟失了還可以補辦,當事人要到原來辦理結婚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進行補領申請,並按要求填寫《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宣告書》。補辦結婚證的流程:

1、當事人持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丟失證明、近期雙方合影照片到原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辦;

2、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宣告書》並簽名和按指紋;

3、婚姻登記員查驗相應證件和證明材料;

4、婚姻登記員核實後,辦理結婚證。

二、領取結婚證的條件是什麼?

1、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這一規定是婚姻自由原則在結婚制度中的具體體現,是通過法律將結婚決定權完全賦予當事者本人,須符合以下條件:

(1)男女雙方要有表示結婚意願的行為能力。

(2)男女雙方同意結婚的意思表示必須真實。

(3)男女雙方同意結婚的意思表示的作出必須符合法定形式。

2、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22週歲,女不得早於20週歲。法律對結婚年齡進行規定,也是許多國家立法上的通例,法定婚齡的確定,均受兩個因素的影響。一是自然因素,即人們的生理和心理的發育狀況和成熟程度,這一點受地理環境和氣候的影響很大。二是社會因素,即一定的生產方式以及與之相適應的社會條件,如政治、經濟、人口狀況、道德、宗教和風俗習慣等。

3、符合一夫一妻制的基本原則。

結婚證丟不了,可以去民政局補辦,想要領取結婚證必須滿足一定的條件,首先男生不能早於22週歲,女生不能早於20週歲;其次要符合一夫一妻制的基本原則;最後結婚必須是雙方自願的行為,不能強迫,不能干涉,不能違背真實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