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結婚>

結婚證撕了還能離婚嗎?

結婚 閱讀(2.56W)

一、結婚證撕了還能離婚嗎?

結婚證撕了還能離婚嗎?

撕掉結婚證不能直接離婚,但可以按以下方法進行離婚。

曾經辦理過結婚登記,但結婚被撕毀的,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同意補辦結婚登記的,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補發結婚證。補領結婚證以後,如果雙方能對離婚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可以到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如果一方不同意離婚,那麼就不能進行協議離婚,只能通過訴訟方式來解除婚姻關係。

結婚證只是證明婚姻關係的證據之一。在結婚證丟失的情況下,如果另一方不配合去補領結婚證,可以去找民政局,民政局根據結婚登記檔案或者當事人提供的結婚登記記錄等證明材料開一份婚姻證明,依據這份婚姻證明就可以到法院起訴離婚。

二、相關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規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所以說結婚證撕毀並不能證明夫妻雙方已經離婚,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要想離婚,還是要到民政部門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辦理登記,領取離婚證,若是雙方對離婚不能達成統一意見的,可以到法院進行起訴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