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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再婚辦理結婚證需要帶什麼

結婚 閱讀(1.2W)

辦理結婚證,需要當事人雙方自願攜帶戶口證明、居民身份證、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以及兩人合影證件照片幾張,一起到一方戶籍所在地區民政部門申請辦理結婚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自2021年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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