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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屋公證怎麼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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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屋公證怎麼辦理

現如今,想要結婚的男女為了防止日後產生房屋糾紛,在婚前就各自的房屋就進行了公證。這樣做肯定是利大於弊的,但是很多人卻不清楚婚前房屋公證該怎麼做。接下來,就由本站小編為您介紹相關內容。

婚前房產公證怎麼做,主要內容如下:

(一)婚前房產公證程式、婚前房產公證費用

1、辦理婚前房產公證屬於公證處的業務,各公證處的辦理程式及所需要的手續略有不同。

2、因此建議當事人到房屋所在地公證處去諮詢婚前房產公證的程式。

3、沒有取得房產證的,可以諮詢公證處能否辦理,如果辦不了,建議辦理日後房產歸屬協議的公證。

(二)婚前房產不需要公證的情況

1、婚前一方已經取得產權證的。現在的民法典規定婚前的財產永遠是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不會因結婚達到一定年限而轉變為夫妻共同財產。

2、婚後所住房屋為自己父母的房屋或是承租的公房,判決標準是以房屋產權證為準。這種情況下房子在誰名下就是誰的財產,所以離婚時該住房不是夫妻共同財產,不能分割。

3、婚前已經交付了全部房款,婚後才能拿到房產證的。這種情況並不以拿到房產證的日期來界定房產的歸屬。

4、婚前按揭購房,已辦理了貸款手續,購房合同和銀行的貸款合同都是以自己名義籤的。這種情況下,房產是婚前個人財產,但婚後所還貸部分是夫妻共同財產,應補償給對方一半,要注意的是,補償的一半也僅是婚後還貸的錢,它僅限於本錢,並不包括房屋升值部分。

(三)婚前房產需要公證的情況

1、婚前,一方出資購房,對方不出資,但購房合同、交款發票等手續全在對方名下的。

2、婚前雙方(包括雙方家裡均有出資的情況)共同出資購房的。

3、公證為共同財產的,可以寫明各自佔有整個房產的比例,可以各佔50%,也可以根據出資比例確定。

將婚前房產進行公證,在一定程度上能夠避免日後產生不必要的糾紛。然而,實踐中有的人卻認為做婚前房產公證很丟臉,因此拒絕做相關公證,這樣很有可能讓自己的利益受到損害。本站為您整理本篇文章,希望能為您提供一些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