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結婚>

結婚一定要遷戶口嗎

結婚 閱讀(2.85W)
結婚一定要遷戶口嗎
法律並未規定,男女雙方辦理婚姻登記後,必須將一方戶口遷移到另一方處。是否需要遷移,取決於雙方的共識或需要。如果夫妻雙方戶籍都在同一個城市,也都打算在原戶籍地長住,那麼遷不遷戶口都沒什麼影響。但是,如果夫妻雙方戶籍異地較遠的話,建議最好還是遷戶口,免得以後辦事(例如辦準生證、護照等),兩地來回跑麻煩。當然,還有一些特殊情況,比如:1.學區房問題。有些地區規定父母的戶口都在那個片區,孩子才能報讀那裡的學校。在意未來孩子教育問題的,最好提前瞭解下。2.孩子落戶問題。一般來說不遷戶口是不影響孩子落戶,但是各個地方情況會不太一樣,避免麻煩,最好先諮詢一下當地戶籍管理部門。所以,結婚並不是一定要遷戶口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九條?
登記結婚後,根據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