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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登記結婚時間是什麼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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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登記結婚時間是什麼時候

一、民政局登記結婚時間是什麼時候

民政局屬於國家機關單位,上班時間為週一至週五(法定節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辦理結婚證建議避開節假日,特殊日子,避免扎堆現象。

結婚必須符合以下三個條件:

1、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在實踐中如何認定當事人的合意,須符合以下條件:

(1)男女雙方要有表示結婚意願的行為能力。

(2)男女雙方同意結婚的意思表示必須真實。

(3)男女雙方同意結婚的意思表示的作出必須符合法定形式。

2、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22週歲,女不得早於20週歲。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一千零四十七條規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法定結婚年齡以週歲計算,而不以虛歲計算,任何一方未達到法定婚齡,不準登記結婚,達到了法定婚齡的男女推遲結婚的,尊重本人意願。

3、符合一夫一妻制的基本原則。

這就要求任何人都只能有一個配倡,不能同時有兩個或兩個以上配們。所以,結婚的雙方必須符合一夫一妻制,而不允許違反甚至破壞一夫一妻制。這裡的無配偶,是指無有現存的夫妻關係。對於已經結過婚的人,或因離婚或因一方死亡其夫妻關係已經消除,就是無釀偶人。以上就是男女結婚必須同時具備的條件。

二、結婚登記提交的證件:

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宣告。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三、結婚登記的程式: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申請補辦結婚登記或復婚登記的,按照結婚登記程式辦理。

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宣告書》。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宣告書》中“宣告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宣告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

大家都知道的是到民政局結婚大家都會選個好日子,人數一多所以辦理結婚的時間就會比較長,大家選擇同一天去辦理登記難免會發生人員堆積的現象,而民政局上班的時間也是按照規定時間進行的,所以大家一定要看好時間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