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登記結婚已經不收取費用。
辦理結婚登記需要帶上本人常住戶口薄、居民身份證。沒有戶口本,可以找村委會開戶籍證明。
結婚登記提交的證件有:
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宣告。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婚姻登記工作規範》
第三十六條
婚姻登記員受理結婚登記申請,應當按照下列程式進行:
(一)詢問當事人的結婚意願;
(二)查驗本規範第二十九條至第三十五條規定的相應證件和材料;
(三)自願結婚的雙方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宣告書》;《申請結婚登記宣告書》中“宣告人”一欄的簽名必須由宣告人在監誓人面前完成並按指紋;
(四)當事人現場複述宣告書內容,婚姻登記員作監誓人並在監誓人一欄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