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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的法定年齡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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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結婚的法定年齡是多少?

結婚的法定年齡是多少?

結婚的法定年齡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條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婚姻的自然屬性和社會屬性要求,結婚只有達到一定的年齡,才能具備適合的生理條件和心理條件,也才能履行夫妻義務,承擔家庭和社會的責任。所以,儘管我國法律賦予每個公民結婚的權利能力,但並非所有公民都可以成為婚姻法律關係的主體,只有達到法律規定的結婚年齡的人,才享有結婚的權利。

二、結婚登記的時限和收費標準

登記時限:證件材料齊全,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收費標準:我國各省市地區陸續停止收取婚姻登記證書工本費,婚姻登記將進入免費時代。

婚前檢查大約100元左右,很多地區也免費做的,因為比較提倡婚檢,這樣有利於優生優育嘛,雖然結婚登記是沒必要出事婚檢證明,但個人覺得在登記前進行婚檢是對雙方都比較負責任的做法,還是有必要的。

如何辦理婚姻登記手續辦理結婚登記的外國人應當出具: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二)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

(一)未到法定結婚年齡的:

(二)非雙方自願的;

(三)一方或者雙方已有配偶的;

(四)屬於直系血親(直系血親,是指當事人之間有垂直的血緣關係,如父母與子女,祖父母與孫子女。)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是指(由自己向上推算,當事人雙方源於相同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如兄妹之間、表(堂)兄妹之間、叔叔與侄女之間。)的;

(五)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的(目前,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有重度、極重度智力低下,當事人不具有婚姻意識能力的和重型精神病,病情發作期有攻擊危害行為的兩種情形。

法律上明確規定了結婚的具體年齡規定,但需要明確的是,法定的結婚年齡是屬於最低的年齡標準,相關情況是需要嚴格按照雙方的實際情況而定的,必須在達到法定的結婚年齡後,才可以辦理,如果不符合規定的條件,是無法辦理結婚登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