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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復婚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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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復婚手續主要是:
1、申請,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復婚申請;
2、填寫宣告書。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復婚登記宣告書》;
3、簽名。雙方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復婚登記宣告書》中“宣告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4、稽核登記。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宣告進行審查,符合復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
5、辦理復婚登記手續後,將原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撤銷,發給復婚登記證。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四條
離婚的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夫妻關係的,應當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復婚登記。復婚登記適用本條例結婚登記的規定。

2018復婚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