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析:沒有領
結婚證,即雙方沒有登記結婚,不存在法律意義上的婚姻關係,不受《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保護,於哪
一方都沒有好處。①不存在夫妻共同
財產制。雙方收入均為個人所有,沒有結婚,二人僅處於同居關係,對其中一方所負債務,另一方沒有義務承擔。②對方去世之後,另一方不能作為合法繼承人繼承其遺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結婚登記】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