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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夫妻一方有精神病婚姻無效是嗎

結婚 閱讀(3.21W)
民法典夫妻一方有精神病婚姻無效是嗎
律師解答:有效的。律師解析:夫妻一方有精神病婚姻也是有效的。
無效婚姻,是指男女因違反法律規定的結婚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兩性違法結合。
無效婚姻是違反婚姻成立要件的違法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
申請婚姻無效的原因,是違反了結婚的實質要件,但如果當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婚姻無效時,法定的導致婚姻無效情形已經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
(三)未到法定婚齡。
第一千零五十四條
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
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
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
對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
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子女的規定。
婚姻無效或者被撤銷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