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麼處理夫妻單方借錢用於賭博的情況?
賭債不是夫妻共同債務,而且賭債也不受法律保護,離婚時可以不處理。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為了進行非法活動而借款的,其借貸關係不予保護,合法的民間借貸關係受法律保護。賭博是國家法律嚴令禁止的行為,賭債不受法律保護。
一方賭博所欠的債務,由於該債務未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屬於一方個人不合理的開支,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的範圍,另一方不承擔償還責任。
二、離婚時債務怎麼承擔?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清償】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三、夫妻共同債務的範圍有哪些?
(一)婚前一方借款購置的財產已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為購置這些財產所負的債務;
(二)夫妻為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三)夫妻共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或者一方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經營收入用於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負的債務;
(四)夫妻一方或者雙方治病以及為負有法定義務的人治病所負的債務;
(五)因撫養子女所負的債務;
(六)因贍養負有贍養義務的老人所負的債務;
(七)為支付夫妻一方或雙方的教育、培訓費用所負的債務;
(八)為支付正當必要的社會交往費用所負的債務;
(九)夫妻協議約定為共同債務的債務;
(十)其他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的債務。
夫妻離婚時要處理的是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產生的這些合理的債務,要對這些合理的債務進行區分,因為婚後並不是所有合理的債務都是夫妻共同債務,像是對方借錢擅自資助沒有法定撫養義務的人,這筆債務就不是共同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