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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遺棄孩子不管是否構成犯罪?

家事糾紛 閱讀(1.36W)

老婆遺棄孩子不管是否構成犯罪?

日常生活中,夫妻之間經常會因為雞毛蒜皮的事情吵架,當爭吵比較厲害時,有的女方會離家出走,拋棄孩子不管不顧。父母對孩子有撫養權,這在道德和法律上面都有約束,我國刑法中也對遺棄行為有明文規定。那麼老婆遺棄孩子不管是否構成犯罪?下面我們聽聽小編的看法。

一、老婆遺棄孩子不管是否構成犯罪?

遺棄罪是指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行為。 遺棄行為必須達到情節惡劣程度的,才構成犯罪。也就是說,情節是否惡劣是區分遺棄罪與非罪的一個重要界限。根據司法實踐經驗,遺棄行為情節惡劣是指:由於遺棄而致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遺棄而生活無著,流離失所,被迫沿街乞討的;因遺棄而使被害人走投無路被迫自殺的;等等。

二、遺棄罪的物件都有哪些人?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員,應當扶養而拒不扶養,情節惡劣的行為。所謂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員,是指家庭成員中具有以下幾種情況的人:

1、因年老、傷殘、疾病等原因,喪失勞動能力,沒有生活來源;

2、雖有生活來源,但因病、老、傷殘,生活不能自理的;

3、因年幼或智力低下等原因,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

除了對於具有這類情況的家庭成員外,不發生遺棄的問題。

三、遺棄罪與虐待罪的界限是什麼?

1、客體要件不同。遺棄罪侵犯的客體,是家庭成員之間相互扶養的權利義務關係;而虐待罪侵犯的客體則是複雜客體,既侵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在家庭生活中享有合法權益,也侵犯了被害人的身體健康。

2、而虐待罪的客觀方面,則表現為經常或連續折磨、摧殘家庭成員身心健康的行為。

3、主體要件不同。遺棄罪的主體,必須是對被遺棄者負有法律扶養義務而且具有履行義務能力的人;而虐待罪的主體,必須是在一個家庭內部共同生活的成員。

4、犯罪主觀方面不同。兩罪在主觀方面雖均是故意,但其故意的內容不同。而虐待罪的故意是行為人有意識地對被害人進行肉體摧殘和精神折磨。

5、犯罪侵犯的物件不同。遺棄罪的犯罪物件,只限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而故意傷害罪的犯罪物件可以是任何人。

由此可見,按照刑法中關於遺棄罪的規定,只有在遺棄行為非常惡劣的情況下,當事人才會構成犯罪。老婆遺棄孩子不管,屬於家庭矛盾,基本上談不上那犯罪。除非女方拋棄孩子後,孩子出現嚴重的人身傷害,法院才會考慮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發生這樣的拋棄行為,最好還是通過溝通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