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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過期補辦流程主要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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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身份證過期補辦流程主要是什麼?

身份證過期補辦流程主要是什麼

1、申請人本人持材料向派出所辦理換領居民身份證手續,同時可辦理申領臨時居民身份證手續;

2、申請人在辦理換領居民身份證手續一個月後,憑及辦證回執到受理單位領取新證。屬換領居民身份證的,還須上繳原居民身份證;注:受理時發放回執;

3、申報材料:

1)戶口薄;

2)舊身份證;

3)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數碼照片回執(如屬半年內第二次換領二代證相貌無明顯變化的擴音交照片回執);

4)左右手各採一手指錄入指紋(通常採大拇指)。

二、身份證有效期含義

身份證的有效期,是指身份證從發證時間到使用期限結束的這段時間。我國公民身份證根據辦理時不同年齡段,有效時長也不同,十六週歲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證的有效期為十年、二十年、長期。身份證有效期結束後,公安機關會將身份證資訊登出,為不影響正常使用,居民應在有效期滿之日的3個月前到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重新申報換領新證。

三、身份證丟失後被他人冒用犯罪怎麼辦?

公安部:公民身份證丟失無需掛失 被冒用不擔責

我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七條,對冒用身份證者的法律責任有詳細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並處200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使用虛假證明材料騙領身份證的;出租、出借、轉讓居民身份證的;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證的。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或者處10日以下拘留,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或者使用騙領的居民身份證的;購買、出售、使用偽造、變造的居民身份證的。

要注意的是,如果居民身份證丟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審查部門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丟失證件者不用承擔任何責任。而且公民在使用居民身份證證明身份時,用證單位負有反覆核對人、證一致性的責任,確認無誤後方可為持證人辦理相關業務。用證單位不履行人、證一致性核對責任導致公民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換領身份證的這件事情本來就非常的簡單,基本上和第一次辦理身份證的流程沒有什麼大的區別,但目前我國沒有開通異地辦理身份證,所以,過期之前沒有回到本地辦理的話可能就非常的麻煩。同時更換新身份證的時候也需要向派出所交納20元左右的工本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