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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壞婚姻的第三者可以報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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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破壞婚姻的第三者可以報警嗎

破壞婚姻的第三者可以報警嗎?

可以報警,但是作用不大,警察來了也只能起到調解的作用,治標不治本。這種情況一般就是找到對方過錯的行為在法院起訴離婚。或者在涉及到重婚罪或者破壞軍婚罪的情況下對其進行起訴。可以起訴的情況就是以下兩種:

1、如果達到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程度,那就構成了重婚罪。

2、如果是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構成破壞軍婚罪。

否則法院對於第三者只會予以警告等措施,因為《最高任命法院關於貫徹執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條第(3)項就明確規定:“因“小三”介入而造成的離婚糾紛,首先要分清是非責任,對有過錯一方和“小三”,應給與批評教育,或建議有關組織嚴肅處理。

二、對方過錯的幾種情況

根據我國《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釋的規定,離婚財產分割時,照顧撫養子女的一方、男女雙方在同等條件下,照顧女方、照顧殘疾或生活困難的一方、照顧無過錯一方。因此,丈夫出軌,有婚外情的,在分割財產時應照顧女方。

1、重婚,必須是滿足過錯方與第三者達到結婚的狀態,也就是存在婚姻狀態。

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居住。

3、家庭暴力,依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家庭暴力是指行為人以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給其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後果的行為;持續性、經常性的家庭暴力,構成虐待。

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必須是長期的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行為,如,生病不給治、不給飯吃、不照顧等等。

因此,像平時大家所說的,通姦、嫖娼等等行為,都不算過錯行為,在離婚財產分割時一般會不會照顧受害方要視具體情況而定。

遇到破壞婚姻的第三者是可以報警的,但是作用不大。最好的方式還是要到法院進行起訴,找到證據之後起訴離婚,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如果是重婚罪的還可以找到證據之後報警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