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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人離異轉業落戶怎麼辦

家事糾紛 閱讀(1.72W)

根據《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暫行辦法》規定,軍隊轉業幹部一般由其原籍或者入伍時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安置,也可以到配偶隨軍前或者結婚時常住戶口所在地安置。

軍人離異轉業落戶怎麼辦

《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暫行辦法》第十七條:配偶已隨軍的軍隊轉業幹部,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戶口所在地安置:

(一)配偶取得北京市常住戶口滿4年的;

(二)配偶取得上海市常住戶口滿3年的;

(三)配偶取得天津市、重慶市和省會(自治區首府)城市、副省級城市常住戶口滿2年的;

(四)配偶取得其他城市常住戶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