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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哺乳假規定是什麼

婚姻家庭法規 閱讀(3.31W)

一、哺乳假最新規定是什麼

2021年哺乳假規定是什麼

哺乳假是指女方產假期滿後服務嬰兒有困難的,經本人申請,所在單位可以給於6個月的哺乳假。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九條 對哺乳未滿1週歲嬰兒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

用人單位應當在每天的勞動時間內為哺乳期女職工安排1小時哺乳時間;女職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天增加1小時哺乳時間。

第十條 女職工比較多的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女職工的需要,建立女職工衛生室、孕婦休息室、哺乳室等設施,妥善解決女職工在生理衛生、哺乳方面的困難。

關於哺乳假:

哺乳假與每天一小時的哺乳時間是兩個概念。

哺乳假是指女方產假期滿後服務嬰兒有困難的,經本人申請,所在單位可以給於6個月的哺乳假。

女方產假期滿後,用人單位應當在工作日內安排不少於1小時的哺乳時間,這個叫做哺乳時間,其視作工作時間。

《勞動法》

第二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據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十三條不得安排女職工在哺乳未滿1週歲的嬰兒期間從事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哺乳期禁忌從事的其他勞動,不得安排其延長工作時間和夜班勞動。

二、哺乳期工資計算

1.請3個月、6個月哺乳假的工資,均按本人基本工資加職務崗位津貼、省直補貼的80%發給,不影響晉級、調整工資並計算工齡。

2.請一年(含法定產假)哺乳假的,工資照發,職務(崗位)津貼、省直補貼停發。不影響晉級、調整工資並計算工齡。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不發。

3.雙生以上的女職工,可實行產後休息一年,其產假以外的工資,按本人基本工資的80%發給。

4.哺乳時間:對撫育未滿週歲嬰兒的女職工,在每班工時內應給予兩次哺乳時間(包括人工餵養),每次哺乳時間單胎為30分鐘。也可將兩次哺乳時間合併使用。雙生以上者的哺乳時間,按單胎哺乳時間相應成倍增加。哺乳時間及途中往返時間應扣除勞動定額,工資照發。

5.嬰兒滿週歲後,確診為體弱兒,可適當延長哺乳期,但最多不超過六個月。

6.確診患有更年期綜合症的女職工,症狀較重,每月可給予公假休息1-2天。

7.女教師產假正值寒暑假期間,其寒暑假休假時間可以順延(國家教委教人[1992]8號)。

8.實行勞動合同制的女職工,在合同期未滿的情況下,不能以懷孕、生育、哺乳為由,解除其勞動合同。

9.男女雙方均晚婚晚育的,男方可享受5-7天的護理假。

哺乳假期是國家規定的女性應有的福利,一般來說會有6個月的哺乳假,同時如果有需要,在上班後,可以申請不少於一個小時的哺乳時間,這些都是對於女性的一種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