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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出院後在家療養怎麼賠償?

婚姻家庭法規 閱讀(2.55W)

一、車禍出院後在家療養怎麼賠償?

車禍出院後在家療養怎麼賠償?

一般來說,車禍受傷出院在家療養期間,是否可以賠償護理費應視情況而定:

1、受害人出院後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出院後就不能再要求賠償護理費。

2、若受害人已喪失生活自理能力或出院後醫生叮囑需要進行護理的,可以要求賠償護理費用,但應當提供相關證據材料,如醫療機構的病例、出院小結,鑑定機構的鑑定文書等。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7條第1款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二、車禍出院後理賠流程是什麼

車禍保險理賠流程包括有:報案、查勘定損、簽收稽核索賠單證、理算複核、審批、賠付結案等步驟。

1、報案

在出險後,客戶向保險公司理賠部門報案;在汽車保險公司內勤接到報案後,會要求客戶將出險情況立即填寫《業務出險登記表》;之後保險公司內勤會根據客戶提供的汽車保險憑證或保險單號立即查閱保單副本並抄單以及影印保單、保單副本和附表。確認保險標的在保險有效期限內或出險前特約交費,要求客戶填寫《出險立案查詢表》,予以立案(如電話、傳真等報案,由檢驗人員負責要求客戶填寫),並按報案順序編寫立案號;經立案後向被保險人發放有關索賠單證,並告知索賠手續和方法(電話、傳真等報案,由檢驗人員負責);然後通知檢驗人員,報告損失情況及出險地點。

2、查勘定損

檢驗人員在接保險公司內勤通知後1個工作日內完成現場查勘和檢驗工作(受損標的在外地的檢驗,可委託當地保險公司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要求客戶提供有關單證;指導客戶填列有關索賠單證。

3、簽收稽核索賠單證

營業部、各保險支公司內勤人員稽核客戶交來的賠案索賠單證,對手續不完備的向客戶說明需補交的單證後退回客戶,對單證齊全的賠案應在“出險報告(索賠)書(一式二聯)上簽收後,將黃色聯交還被保險人;將索賠單證及備存的資料整理後,交產險部核賠科。

4、理算複核

核賠科經辦人接到內勤交來的資料後稽核,單證手續齊全的在交接本上簽收;所有賠案必須在3個工作日內理算完畢,交核賠科負責人複核。

5、審批

產險部許可權內的賠案交主管理賠的經理審批;超產險部許可權的逐級上報。

6、賠付結案

核賠科經辦人將已完成審批手續的賠案編號,將賠款收據和計算書交財務劃款;財務對賠付確認後,除賠款收據和計算書紅色聯外,其餘取回。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如果發生車禍那麼相關的責任人員肯定是需要進行一定的賠償的,只不過說回家調理,這段時間的護理費用是否需要賠償,應當根據不同情況來判斷,比如說已經恢復自理能力,就無需賠償護理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