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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才能算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 閱讀(2.33W)
怎麼才能算家庭暴力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家庭暴力呈現出新的趨勢和特點:“冷暴力”、“精神虐待”、“高知識階層”等逐漸成為談論家庭暴力問題時頻繁出現的關鍵詞。據世界銀行調查統計,20世紀全世界有25%-50%的婦女都曾受到過與其關係密切者的身體虐待。全國婦聯的一項最新抽樣調查表明,在被調查的公眾中,有16%的女性承認被配偶打過,14%的男性承認打過自己的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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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怎麼才能立案

有證據就可以立案,遭遇家庭暴力時,可通過以下方式取證立案:報警記錄;法醫鑑定書;報警時能夠反映是丈夫打的證人證言;到婦聯、居委會的投訴資料和記錄,調解書面材料;施暴過程的照片、錄音;能反映施暴者的醫院病歷;施暴者信誓旦旦“不再打人”的悔過保證書等。
《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十條出警記錄、告誡書、傷情鑑定意見等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據是直接證據,可以直接說明家庭暴力事實,在訴訟中會被法庭採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