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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受家暴去哪裡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家庭暴力 閱讀(2.21W)
遭受家暴去哪裡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到法院去申請保護令。
當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當事人因受到強制、威脅等原因無法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其近親屬可以代為申請。
法律依據: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條
當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當事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強制、威嚇等原因無法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其近親屬、公安機關、婦女聯合會、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救助管理機構可以代為申請。
第二十七條
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明確的被申請人;
(二)有具體的請求;
(三)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現實危險的情形。
第二十八條
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後,應當在48小時內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或者駁回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