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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小三生子重婚罪如何懲罰?

婚姻家庭案例 閱讀(2.24W)

和小三生子重婚罪如何懲罰?

一、和小三生子重婚罪如何懲罰?

和小三生子重婚罪應當是按照兩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懲罰。重婚罪法律規定必須以夫妻的名義長期、穩定的居住,這裡面有經濟上的聯絡、生活上的照顧,同時周邊朋友、同事、鄰居誤以為他們是夫妻。這種情況下,才會使他這個丈夫構成重婚罪。那麼對於小三兒,這個小三兒也並不是必然插足他人的家庭就構成了重婚罪。和小三生孩子並不是重婚罪。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構成重婚有兩類人,第一類是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或者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第二類是明知他人已有配偶的人,又與之登記結婚,或者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第二類人構成重婚要求是“明知他人已有配偶”,事先知道,或者事後知道而繼續保持婚姻關係,則屬於“明知”。反之,不知道、受欺騙,則不構成重婚。

二、重婚罪的認定是什麼?

認定重婚,關鍵要看是否構成另一夫妻關係。依據有關司法解釋,重婚有兩種情況:一是法律上重婚,指有配偶的人與他人登記結婚;二是事實上重婚,即有配偶的人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應視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

(1)有配偶的人與他人舉行結婚儀式的;

(2)有配偶的人雖未與他人舉行結婚儀式,但以夫妻相稱或者對外以夫妻自居的。以夫妻相稱,除當事人間承認、日常生活間的稱呼外,當事人同居生活,女方生病時男方以丈夫的名義簽名、陪侍,女方生育孩子男方以父親的名義在醫院簽字,當事人以父母的名義為子女慶祝滿月等,也可以作為認定以夫妻相稱的輔助證據。認定重婚,通常還需要取得周圍群眾、當事人親朋戚友的證言,以證明周圍群眾認為當事人是夫妻。

現實生活當中存在重婚這樣的一種行為必然是需要對此進行一定的懲罰的,而重婚罪在進行認定的時候,需要嚴格的按照我們國家刑事法律當中的規定來進行處理,大多情況之下的重婚罪,都是按照兩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懲罰,並且是屬於自訴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