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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110出警記錄保留期限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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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110出警記錄保留期限是多久?

一、家暴110出警記錄保留期限是多久?

一般報警記錄有兩種儲存。

一種是電腦儲存,由110指揮中心的電腦儲存,一般是半年。

還有一種是110民警手裡拿的手寫的110出警登記,如果110民警沒有當場解決家暴問題而是把當事人帶到派出所,則派出所的接警記錄是永久儲存的。

二、家暴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單位、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婦女聯合會等單位投訴、反映或者求助。有關單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訴、反映或者求助後,應當給予幫助、處理。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也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單位、個人發現正在發生的家庭暴力行為,有權及時勸阻。

學校、幼兒園、醫療機構、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社會工作服務機構、救助管理機構、福利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發現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應當對報案人的資訊予以保密。

公安機關接到家庭暴力報案後應當及時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關規定調查取證,協助受害人就醫、鑑定傷情。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體受到嚴重傷害、面臨人身安全威脅或者處於無人照料等危險狀態的,公安機關應當通知並協助民政部門將其安置到臨時庇護場所、救助管理機構或者福利機構。

家庭暴力情節較輕,依法不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的,由公安機關對加害人給予批評教育或者出具告誡書。告誡書應當包括加害人的身份資訊、家庭暴力的事實陳述、禁止加害人實施家庭暴力等內容。

公安機關應當將告誡書送交加害人、受害人,並通知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公安派出所應當對收到告誡書的加害人、受害人進行查訪,監督加害人不再實施家庭暴力。

縣級或者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可以單獨或者依託救助管理機構設立臨時庇護場所,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臨時生活幫助。

遭遇家庭暴力應當及時的報警處理,當地派出所工作人員出警之後,會有出警記錄的,日後如果因為家暴,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請求,可以將家庭暴力出警記錄作為證據提交給人民法院,而手寫版的家庭暴力出警記錄在派出所是永久儲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