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軌敲詐勒索罪判刑標準是怎樣的?
敲詐勒索罪的判刑標準需要根據犯罪情節分析,一般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從重處罰。
《刑法》
第二百七十四條【敲詐勒索罪】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二、敲詐勒索罪的定罪證據有哪些型別?
(一)物證;
(二)書證;
(三)證人證言;
(四)被害人陳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
(六)鑑定意見;
(七)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
(八)視聽資料、電子資料。
三、涉嫌敲詐勒索罪拒不認罪可以定罪嗎?
涉嫌敲詐勒索罪拒不認罪,證據充分就可以定罪。根據規定,對一切案件的判處都要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沒有其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沒有被告人供述,證據確實、充分的,可以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證據確實、充分,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實都有證據證明;
(二)據以定案的證據均經法定程式查證屬實;
(三)綜合全案證據,對所認定事實已排除合理懷疑。
四、涉嫌敲詐勒索罪可以監外執行的情形有哪些?
對被判處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暫予監外執行:
(一)有嚴重疾病需要保外就醫的;
(二)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適用暫予監外執行不致危害社會的。
對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項規定情形的,可以暫予監外執行。
司法實踐中,不管是利用哪種方式對受害人敲詐勒索的,在構成敲詐勒索罪的情況下,法院的量刑必須是罪責刑相當。比如犯罪嫌疑人有投案自首認罪認罰或者相關的立功表現,法院在量刑的時候也不能完全忽略了這些情節,但多次敲詐勒索或敲詐勒索造成嚴重後果的,應當依法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