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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沒有房產證怎麼分割?

婚姻家庭案例 閱讀(1.8W)
離婚時沒有房產證怎麼分割?

一、離婚時沒有房產證怎麼分割?

首先,由雙方協商處理;其次,協商不成,法院可參照照顧撫養子女一方、無過錯方的原則,並考慮實際居住使用情況判決由一方當事人居住使用。

如果在離婚時沒拿到房產證的,法院在離婚判決時將會對房產不予處理。按照目前的情況,要是在離婚時還沒取得房產證的大部分是由於現在房子還在還貸中,因此還沒拿得房產證。這種情況下,離婚時想要分割房產的話,不管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後共同還貸,或者是說一方用個人財產還貸的,只要尚未取得房產證的房屋,法院在離婚判決時將會對房產不予處理。

二、離婚時房產怎麼過戶?

夫妻之間房產其是否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可分為婚前個人房產和婚內共有房產。

夫妻之間房產過戶的情形有:

(一)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房產過戶: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無論是約定一方婚前房產歸另一方所有,還是約定雙方面婚內房產歸一方所有的,都屬於房產的贈與,應當先辦理贈與公證書再辦理房產過戶手續。

應注意的是,在現實生活中,對於婚內的取得的房產在申請登記時多由夫妻中的一方提出申請而非雙方共同申請,所以對於以夫或妻一方名義登記的房產而實際屬於夫妻共有的,應當由夫妻兩人共同向房產登記機構申請,並提交夫妻雙方的有效身份證件、婚姻關係證明。

(二)因解除婚姻關係而發生的房產過戶:夫妻之間解除婚姻關係的途徑有:雙方到民政機構申請辦理離婚手續,就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問題達成協議後,領取離婚證書;協議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請求,由法院調解或判決解除婚姻關係。

因夫妻解除婚姻關係而引起房產過戶的,應提供民政機構頒發的離婚證書以及離婚財產分割協議書,由雙方共同申請辦理;向法院提出離婚請求的,可由獲得房產的一方憑已生效的法律文書直接辦理。

離婚時的房產可以協商分割,也可以判決分割,婚前房產和婚後房產,辦理過戶時所用的手續不同,婚前房產是歸個人所有的,辦理過戶時,只需要攜帶身份證、房產證就可以,婚後房產歸雙方共同所有,要辦理過戶,必須取得對方的同意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