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贈予是夫妻共同財產嗎2022

婚姻家庭案例 閱讀(1.3W)

如果別人沒有指定贈與個人的,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贈予是夫妻共同財產嗎2022

一、贈予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如果是一方婚前接受贈與財產的為婚前個人財產:如果是婚後接受贈與的一般為夫妻共同財產,除非贈與人明確只給受贈人一方的,才作為婚後個人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享有平等的處理權利。

合法夫妻共同財產的特點:

一是時間限制。即勞動收入、生產經營收入、投資收入、智慧財產權收入、繼承和贈與收入,從領取結婚證到解除夫妻關係的整個婚姻期間的其他合法收入,是夫妻共同財產。即使雙方不同居、不分居兩地,無論是由一方管理或使用,還是雙方分別使用,只要是婚後取得的財產,都是夫妻共同財產,如工資、獎金等,最費時。

二是財產的所有權利益僅限於所有權的範疇。即有形商品、現金和可預測收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二、保險到底算不算夫妻共同財產?

由於我國法律對於當事人自行出資購買的商業保險所產生的保險利益並未涉及,所以一般情況下要具體情況具體看。

比如,具有理財性質的分紅型保險和養老保險,該類保險在購買時,一般都是以夫妻一方名義作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之後也以夫妻共同財產定期繳納保費,目的則是為了將家庭財產達到增值保值的效果。如果認定為個人財產,對另一方來說是相當不公平的。在司法實踐中,一般將該類保險的保單現金價值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再比如,人身險(含意外、健康等險種)以共同財產所繳納的個人保險費,這是較有爭議的一點。有案例顯示,某男士因患病獲得了公司為其投保的人身意外綜合險賠付的保險金,在離婚時被判為了個人財產。

所以,保險財產分割的關鍵點主要和婚前婚後投保,是否是共同財產投保,保險的險種等各個因素有關。具體分割一般要看具體情況。

我國民法典明確規定,如果贈與合同或者遺囑中確定只歸屬於夫或者妻其中一方的財產,那麼所贈與或者所繼承的物品具有鮮明的個人屬性,只屬於夫或妻一方個人所有的財產,這體現了我國法律保護財產所有人支配自己的財產的真實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