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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逃避重婚的辦法是什麼?

婚姻家庭案例 閱讀(1.9W)
可以逃避重婚的辦法是什麼?

一、可以逃避重婚的辦法是什麼?

可以逃避重婚的辦法是不要存在重婚行為即可。存在重婚行為的,就需要追究重婚罪的刑事責任,不存在躲避的情況。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結婚的行為。即已經有了一個婚姻關係,又與他人締結第二個婚姻關係。具有兩種形式:

(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與他人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構成的重婚。只要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不論雙方同居與否,或是否舉行婚禮,重婚即已形成。

(2)事實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與他人以夫妻名義(或關係)共同生活,雖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事實上已構成重婚。

重婚是違反民法典一夫一妻制原則的違法犯罪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立法一貫保護一夫一妻制,禁止重婚。構成重婚罪的,必須依法承擔刑事責任。

二、重婚行為主要有以下哪些型別?

1、與配偶登記結婚後,與他人又登記結婚而重婚。也即兩個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有重婚者欺騙婚姻登記機關而領取結婚證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記機關工作人員互相串通作弊領取結婚證。

2、與配偶登記結婚的,與他人沒有登記確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為先法律婚後事實婚型。

3、與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記結婚,但與配偶和他人曾先後或同時以夫妻名義同居而重婚,此即兩個事實婚的重婚。

4、與原配偶未登記而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後又與他人登記結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實婚後法律婚型。

5、沒有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其登記結婚或以夫妻名義同居而重婚。由此可知,重婚在一定程度上和事實婚姻掛上了鉤。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大多數是目前對於重婚罪的法律規定,可能並不是特別的瞭解,並且不以為然,實際上如果是存在重婚的話,對於受害者來說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追究對方重婚罪的刑事責任的,因此想要不承擔重婚罪的刑事責任,就不能夠存在重婚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