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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財產所產生的利息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婚姻家庭案例 閱讀(2.04W)
婚前財產所產生的利息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一、婚前財產所產生的利息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關於婚前個人財產在婚後產生的收益,孳息和投資收益。孳息包括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是指通過自然規律或法律規定產生的收益。孳息與投資相比最突出的特點在於“定期性”,通常按照法律的規定或法律關係即可定期獲得收益。

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應當認定為共同財產。但婚前財產婚後取得的利息屬於法定孳息,不屬於“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雖然取得時間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內,但仍屬於個人財產。

婚前存款的利息不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的期間,因生產、經營和投資而獲得的收益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而婚前存款的利息是屬於孳息,不是存款產生的收益,因而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應當算婚前財產,直接歸夫妻一方個人所有。因此婚前的存款利息是屬於個人婚前財產,應當由個人所得,另一方沒有獲得的權利。

二、婚前買房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要分情形判斷。

(一)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後用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房屋權屬證書登記在一方名下的,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二)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三)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婚前財產婚後產生的利息不是共同財產,結婚之前用全款購買的房屋,不屬於婚內共同財產,是歸購房者自己所有的,結婚之前買的房,婚後共同還貸的,共同還貸部分屬於婚內共同財產,若是辦理離婚手續,需要遵循均等分割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