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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的程式準備材料有哪些?

婚姻家庭案例 閱讀(2.53W)

現在離婚是大家都很熟悉的,而且現在離婚是涉及的東西是非常多的,但是離婚大家最容易忽視的東西就是離婚的程式以及離婚的材料,那離婚的程式準備材料有哪些?

離婚的程式準備材料有哪些?

(1)起草起訴書包括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工作單位和當前地址、事實和理由、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的姓名和地址。

(2)準備訴訟所需的證據,即證明婚姻關係的材料、情緒破裂的材料、對方有過錯的材料等,可以自行收集或申請法院收集。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交訴狀和證據。一般來說,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或被告不再在中國境內的,可以向原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訴訟。

(4)法院對訴訟程式是否受理作出裁決,若符合法律規定,則予以受理,否則予以駁回。

(5)法院受理離婚訴訟案件後,應當在法定時間內將訴狀副本發給對方(被告)。

(6)法院應在開庭前至少3天通知雙方,安排開庭時間,並向雙方傳送傳票。

(7)開庭時,當事人可以委託律師或其他專業人士代表離婚訴訟。但是,根據法律規定,當事人沒有正當理由出庭,除非向法院申請不出庭,否則是否允許法院作出裁決。

(8)根據原告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法院裁定是否允許離婚,如何分割財產,如何解決子女撫養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