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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期間一方登記結婚屬於重婚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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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期間一方登記結婚屬於重婚罪嗎?

一、離婚期間一方登記結婚屬於重婚罪嗎?

需要根據具體的實際情況來看,如果離婚期間辦理好了離婚證,或者有法院的離婚判決書,那麼再次登記結婚就不算重婚罪,但是如果沒有對應的離婚證或者是法院判決書,這個時候就屬於重婚罪了。

關於重婚罪會有以下三種情況能夠構成:

1.與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又登記結婚而重婚,也即兩個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有重婚者欺騙婚姻登記機關而領取結婚證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記機關工作人員互相串通作弊領取結婚證的;

2.與原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沒有登記確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為先法律婚後事實婚型;

3.沒有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已登記結婚或以夫妻關係同居而重婚。

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離婚方式包括哪些形式

離婚方式包括訴訟離婚和協議離婚。

訴訟離婚是指夫妻單方提出離婚,另一方不同意離婚或者雖然雙方都同意離婚,但在共同財產的分割或對子女的撫養、教育等的問題上未達成協議,離婚訴訟當事人可向人民法院遞交離婚訴訟狀,人民法院受理後一般採取兩種方式解決:一是調解離婚,是指離婚的雙方當事人在法院的調解下,就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問題達成一致,人民法院批准其離婚並製作離婚民事調解書,作為雙方當事人的離婚法律文書。二是判決離婚,是指人民法院在調解無效的情形下,就離婚案件的具體情況就和子女撫養等作出離婚判決。

所以在離婚期間,只要對應的離婚證沒有辦下來或者是對應的法院的離婚判決書沒有下來,那麼與他人登記結婚的話就會構成重婚罪,反之則不會,如果是犯了重婚罪,那麼根據相關法律可以判處有期徒刑2年,所以大家千萬不要鋌而走險,否則的話後悔的就是自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