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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再婚結婚登記材料

婚姻登記 閱讀(2.29W)
北京再婚結婚登記材料

結婚是人生大事之一,最值得高興的事情。在中國,符合法定結婚條件的男女。只有在辦理結婚登記以後,其婚姻關係才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國家的承認和保護。國家實行結婚登記制度,可給予爭取婚姻自主的男女及時地法律援助,保護基於愛情而要求結合的男女的正當權利;還可以幫助指導婚姻當事人,避免因無知或受欺騙而陷於不幸的婚姻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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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結婚登記流程

①申請:需男女雙方各自的身份證原件(臨時身份證)、戶口本原件(戶藉證明/集體戶口頁)、三張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離過婚的請帶上離婚證或判決書)

②受理:到一方戶口所在地民政部門的婚姻登記辦公大廳,雙方親自到場遞交上述手續。

③審查:檢視戶口本,身份證,看身份證是否過期,照片是否與當事人相同。

④登記:問雙方是否自願,交納登記費9元,雙方書寫宣告書,簽名、按指印,登記人員編號、登記列印結婚證,填寫<結婚登記審查處理表>。

⑤發證:辦理登記手續後,相關登記手續存檔,當場發給雙方結婚證書,正式宣告締結夫妻關係。

在離婚後,雙方的婚姻狀態發生了改變,應當及時到公安機關的戶政部門將戶口本上的相關內容更改,這樣在再婚時就不被出錯。如果沒有及時更改,可以導致公安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狀態的認定發生錯誤認定,可以影響再婚的登記情況,具體的操作及處理辦法可以諮詢婚姻登記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