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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子女的繼承權嗎

婚前調查 閱讀(1.97W)
婚前子女的繼承權嗎

遺產繼承是指生前享有財產因死亡而轉移給他人的死者為被繼承人;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產為遺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被繼承人的合法遺囑承接被繼承人遺產的人為繼承人;繼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或者被繼承人所立的合法遺囑享有的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就是繼承權。在我國,遺產繼承的方式分為如下四種:遺囑繼承、遺贈、遺贈撫養協議、法定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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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的養子女有沒有繼承權

婚前的養子女是否具有繼承權,關鍵在於該“養子女”是否符合《繼承法》中關於養子女的條件。如果收養行為不具備收養關係的生效要件,也沒有合法辦理收養手續,此類情況下的養子女的身份參加繼承。我國《婚姻法》第20條第1款的規定:“國家保護合法的收養關係。養父母和養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本法對父母子女關係的有關規定。”這一規定說明,合法的收養關係一經成立,養父母與養子女之間,就具有了親生父母與子女間同等權利和義務,養子女就可享受繼承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