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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財產結婚後所得的收益

婚前調查 閱讀(2.87W)
婚前財產結婚後所得的收益

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係以婚姻關係的存在為基礎,婚姻關係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條規定了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在農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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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財產結婚後如何分割




    (一)婚前取得的經營性財產婚後的收益



    並不是所有婚前婚後的轉變形式都屬於一方個人財產。對於屬於經營性質的財產,比如房租等等,這些財產形式雖然在婚前取得,但是由於這些資產的維護需要一方在婚後投入精力,因此,基於公平原則,這些財產在婚後增值的部分,一般認為婚後共同財產。



    (二)婚前貨幣形式的財產在婚後的延續



    男方在婚前的銀行存款,婚後取出,仍然是個人財產。對於銀行存款的利息,即使婚後取得,仍應屬於婚前財產。



    (三)婚前財產在婚後的轉變



    比如,婚後將婚前存入銀行的存款取出,購買一件物品,該物品是否屬於共同財產?



    根據相關司法解釋,婚前財產在婚後發生形態變化的,不能改變其個人財產的屬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