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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私下做婚前財產公證嗎?

婚前調查 閱讀(1.3W)

      隨著科技的進步,人們的思想也在不斷進步。人們開始越來越重視婚前財產,有些人為了確保婚前財產更加安全,受法律效力,會通過婚前財產公證來對婚前財產進行保護,從而保障自身權益。但是,這種行為有可能會影響雙方的感情,所以為了避免雙方產生矛盾,想公證婚前財產的一方會為了保證感情的親密,選擇私下做婚前財產公證。而私下做婚前財產公證應該注意這種公證的法律效力。

可以私下做婚前財產公證嗎?

      這種效力的法律性可以按照規定來判斷。一般規定為,婚前財產不得隱瞞,需要雙方認證,且要經過雙方的簽名公證。

      也就是說,這種公證要想有法律效力,必須在不隱瞞對方的情況下進行。一般有一下幾個步驟:

      首先,想要公證的一方必須準備好材料:

      1、自身身份的證明,比如身份證,戶口本,若是已婚,還要帶上結婚證明。

      2、帶上約定相關財產的所有權證明。如房產權,若沒有房產權證明,也帶上購房合同和付款發票。

      3、準備好想要公證一方和結婚另一方所草擬或協商的協議書。協議書主要包括當事人的情況,如當事人所擁有的財產名稱數量,價值歸屬。

      然後,就需要雙方親自到公證處進行公證。公證步驟主要包括,提交公證申請,到場填寫公證表格等。

      接下來,就需要公證員進行公證,處理婚前財產歸屬。

      一經核實公證員就會履行自己的義務,通知雙方財產公證的結果,告知公證後雙方所承擔的法律責任和法律義務。

      最後,雙方需配合公證員完成公正接待筆錄,並要檢查無誤後在筆錄上面簽字確認。

      其實很多人在結婚前認為做財產公證只是一個人的事情,但其實是需要雙方的確認,需在兩方參與下進行公證。如若私自辦理公證,就算公證的結果出來,也不能認為其有法律效力,最後在判定時也不能作為證據。這就要求公證時,一方應與另一方進行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