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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騙彩禮是否坐牢

彩禮 閱讀(2.94W)
女方騙彩禮是否坐牢
律師解析:1、需要根據所騙彩禮數額決定,如果一方以借婚姻索取財物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的,可以構成詐騙罪,就可能會坐牢,立案標準是3000元至10000元以上。若不構成犯罪的,但確有收取他人彩禮不和他人辦理結婚登記,或者辦理結婚登記,但卻不同居生活的情形的,可以起訴要求返還彩禮。
2、彩禮的給付是以締結婚姻為前提條件的,如果對方以騙婚的目的騙取彩禮的,男方是有權要求女方退還彩禮的。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