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離婚不能要求退彩禮,要求女方退彩禮的法定條件是: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二、男方要求退彩禮怎麼寫答辯狀?
(一)首部
1、標題。居中寫明“民事答辯狀”。
2、答辯人的基本情況。
3、答辯緣由。寫明答辯人因××一案進行答辯。
(二)正文
1、答辯的理由。
2、答辯請求。答辯請求是答辯人在闡明答辯理由的基礎上針對原告的訴訟請求向人民法院提出應根據有關法律規定保護答辯人的合法權益的請求。一審民事答辯狀中的答辯請求主要有:
①要求人民法院駁回起訴,不予受理;
②要求人民法院否定原告請求事項的全部或一部分;
③提出新的主張和要求,如追加第三人;
④提出反訴請求。如果民事答辯狀中的請求事項為兩項以上,在寫請求事項時應逐項寫明。對上訴狀的答辯請求應為支援原判決或原裁定,反駁上訴人的要求。
(三)尾部
1、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稱。
2、答辯人簽名。答辯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寫明全稱,加蓋單位公章。
3、答辯時間。
4、附項主要應當寫明答辯狀副本份數和有關證據情況。
三、彩禮返還糾紛怎麼起訴?
1、準備好民事訴訟狀。
2、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並提交相關的證據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準時出席參與訴訟活動。
4、若不服一審判決或裁定,應在接到判決書後15天內或接到裁定書後10天內向原審人民法院或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並遞交上訴狀。
彩禮實際上是以締結婚姻關係為目的贈送給女方的,很多時候是贈送給了女方的父母,並不是說結婚之後女方就必須得馬上把彩禮再退還給男方,另外,如果給了彩禮後因為各方面的原因沒有辦理結婚證,這時候女方也應該退彩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