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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夫妻共同債務如何承擔?

財產分割 閱讀(5.12K)

一、結婚時欠下的債務要還完債務再離婚嗎?

離婚後夫妻共同債務如何承擔?

不需要。離婚時,您可以將債務分成每個人的名下。在離婚時,夫妻最初共同生活的債務應該一起償還。如果共同財產支付不足無法進行清償或財產只歸各自所有,協議應由雙方協商解決;如果協議失敗,人民法院應當作出判決。

夫妻雙方共同簽訂的債務或夫妻一方事後追認應視為配偶的共同債務。在婚姻關係中,夫妻應以個人的名義負責家庭的日常生活需要的債務。如果債權人以屬於丈夫和妻子的共同債務為由要求權利,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中以個人的名義在外借債超過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揹負的債務,則債權人以配偶的共同債務為理由主張權利,人民法院不予支援,但債權人可以證明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或配偶雙方的共同承擔除外。

二、哪些債務是夫妻的共同債務?

1、婚前雙方購買的財產已轉換為夫妻共同財產,購買這些財產所產生的債務;

2、夫妻為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3、夫妻共同從事生產、經營所負的債務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一方,經營收入用於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或配偶分享所分擔的債務;

4、夫妻一方或雙方治病以及對有法律義務的人的治病所負的債務;

5、撫養孩子所產生的債務;

6、贍養老人所負的債務;

7、支付夫妻一方或雙方的教育、培訓費所負的債務;

8、是支付必要的社會交通費用所負的債務;

9、夫妻協議約定是共同債務的債務;

10、其他應被視為丈夫和妻子共同債務的其他債務。

總之,家庭生活中會有一些債務,比如銀行貸款和信用卡貸款。當一對夫婦處理離婚手續時,他們不必先償還完債務。他們可以協商確定離婚後共同債務承擔方式,份額和比例。離婚登記結束後,他們各自承擔自己的債務。原則上,共同債務是用共同財產償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