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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財產怎麼劃分 | 怎麼分夫妻共同財產

財產分割 閱讀(1.18W)

夫妻共同財產怎麼劃分,怎麼分夫妻共同財產

實踐中,對夫妻共同財產與夫妻個人財產進行劃分是具有積極意義的,尤其是在夫妻將要離婚的時候,對財產的劃分,能夠幫助當事人準確的知道哪些財產是需要進行分割的,這也是對當事人利益的保護。下面,請跟隨本站小編一起在下文中瞭解夫妻共同財產怎麼劃分。

一、夫妻共同財產怎麼劃分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二、怎麼分夫妻共同財產

1、雙方協商決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第一款: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2、男女平等。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條第二款: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3、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第一款: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4、給予補償的原則。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條: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5、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離婚夫妻在對夫妻財產進行分割時,需要注意,此時能夠進行分割的只能是其中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部分,如果被認定為夫妻個人財產的話,那麼就不能進行分割。希望本站小編整理的文章,能夠對您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