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多久財產才能算夫妻共有?
我國只規定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範圍,而沒有規定結婚幾年後才能產生共同財產。也就是說,只要是婚後產生的、符合法定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範圍的,都是夫妻共同財產,無關於結婚了多少年。婚姻法規定的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有: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工資獎金、生產經營收益、智慧財產權收益等等。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綜上所述,一方婚前的個人財產,不管夫妻雙方在一起生活了多少年,也依然是個人財產,不會變成夫妻共同財產。
根據《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夫妻個人財產】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夫妻共同債務】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綜上所述,只要是在婚後產生的財產,屬於法定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範圍的,都是夫妻共同財產,無關於結婚了多少年。在我國現在的法律中,也是沒有相關規定的,其實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按照相關法律來分割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