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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離婚車輛過戶需本人到場嗎?

財產分割 閱讀(6.08K)

協議離婚車輛過戶需本人到場嗎?

協議離婚車輛過戶需本人到場嗎?

協議轉讓離婚車輛,雙方須各自持證件或委託書辦理。丈夫和妻子名下有一輛車。兩人離婚後,財產分配完畢,車子以女方的名義贈予男方。然後必須完成車輛的轉移手續。那麼,離婚後如何轉車呢?這對離婚夫婦已經終止了關係,所以車輛轉移的過程就相當於兩個普通人之間的車輛轉移。但從嚴格意義上講,兩者有細微的區別,因為離婚的夫妻通常涉及財產所有權。

有兩種方法來處理這種情況:

第一種是基於財產分割。根據法院的判決或執行書,您可以直接到車輛管理處辦理車輛財產轉移。

第二,如果雙方合作,可以直接到第三方機構辦理車輛過戶手續。這兩種處理方法的時間和成本是不同的,是根據您的需要來決定的。法院憑上述手續和雙方身份證離婚證明,直接簽發判決書和協助執行書。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五條。船舶、航空器、機動車輛等產權登記。對未登記人的設立、變更、轉移、消滅,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第二百五十六條《機動車登記管理條例》規定,除申請換髮機動車登記證書外,機動車所有人可以委託代理人辦理各種機動車登記和業務。機動車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大疾病、傷殘或者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申請補辦機動車登記證書的,可以委託代理人憑有關證件補辦機動車登記證書。代理人申請機動車登記營業時,應當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和機動車所有人的書面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