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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過世財產法律分配份額是怎麼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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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過世財產法律分配份額是怎麼規定的

一、老人過世財產法律分配份額是怎麼規定的?

老人過世財產繼承比例一般是第一順序繼承人均等繼承,《繼承法》第13條規定:同一順序的法定繼承人在繼承遺產時,一般情況下,應當按繼承人的人數均等分配遺產數額。

如果老人留有有效遺囑,則按他的遺囑執行。若沒有留有遺囑,由他的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他的遺產,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或第一順序繼承人全部放棄繼承權的,由去世老人的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公民第一順序繼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老二若是先於“老人”去世‘ ,則由老二的子女代位繼承老二應繼承的份額;若老二後於“老人”去世,則老二應繼承的份額,由老二的繼承人繼承老二應繼承的份額,這叫“轉繼承”。轉繼承與代位繼承的的不同點在於,轉繼承不限於“老二”的子女,而是由老二的全部法定繼承人繼承,包括他的配偶、子女、父母。

二、遺產的範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3條規定: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

(五)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

(六)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

三、喪失繼承權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繼承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喪失繼承權:

(1)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的。

(2)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的。

(3)遺棄被繼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

(4)偽造、篡改或者銷燬遺囑,情節嚴重的。

一般在瞭解法律上規定的遺產繼承份額的同時,要知道法律上的規定沒有權力強行取代老人自己的意願。而且,有些子女覺得連法律上都保障自身的繼承權,但是父母在去世的時候卻把這些財產都留給了其他人,因此而憤憤不平的話也無濟於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