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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男人出軌財產應該怎樣分

財產分割 閱讀(2.54W)
如果男人出軌財產應該怎樣分
法院判決實行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如果一方主張另一方有了外遇,婚外情,那麼必須提供證據來證明,如果不能提供證據,那麼法院不會採信。
通常證明外遇的證據有很多,但是和老百姓理解的並不一樣,可能你親眼看見,但法院沒有看見,律師也沒有看見,因此單憑口頭說說並不能證明有外遇,除非對方在法院上親口認可,或者給你寫過保證不出軌的保證書。
下列證據可以證明外遇,但是請注意,證據越多越好,單一的證據太孤立,往往法院不能採用。
一方寫下的出軌保證書,認錯書,悔過書。
聊天qq記錄,開房記錄,親密照片。電話記錄,簡訊記錄等等。
根據我國《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的規定,離婚時財產分配一般是均分,但以照顧女方和無過錯方為原則。
《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三十九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 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四十條規定,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 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