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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網路詐騙罪應該判多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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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詐騙罪應該判多少年

對網路詐騙罪應該判多少年

參照《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1、能夠查到數額的。

詐騙數額只是電信網路詐騙定罪量刑的一個方面,並且這個數額是開庭過後法院認定的數額,不是公安機關查證的數額。  

2016年12月,全國統一量刑數額標準,電信網路詐騙3000元以上可判刑,具體標準如下:  

(1)電信網路詐騙數額3000元以上的,可以在三個月拘役至六個月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每增加2000元,可以增加一個月至兩個月刑期;  

(2)電信網路詐騙數額達到3萬元的,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每增加10000元,可以增加六個月至一年刑期;  

(3)電信網路詐騙數額達到50萬,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每增加50000元,可以增加一年至一年六個月刑期。 

2、查不到數額的。   

詐騙數額難以查證,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其他嚴重情節”,以詐騙罪(未遂)定罪處罰:  

1.傳送詐騙資訊五千條以上的,或者撥打詐騙電話五百人次以上的;  

2.在網際網路上釋出詐騙資訊,頁面瀏覽量累計五千次以上的。

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故意隱匿、毀滅證據等原因,致撥打電話次數、傳送資訊條數的證據難以收集的,可以根據經查證屬實的日撥打人次數、日傳送資訊條數,結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實施犯罪的時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等相關證據,綜合予以認定。

在一些司法解釋中同樣也對網路詐騙犯罪進行了規定。一般情況下,對網路詐騙罪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但要是行為人情節嚴重或特別嚴重的話,那麼最高就能夠判無期徒刑。希望各位在生活工作中遵紀守法,不要觸犯法律。